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验收项目公示

温岭市凯森塑胶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时间:2018-02-05 17:24:00点击:

关于温岭市凯森塑胶厂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技改项目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温岭市凯森塑胶厂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温岭市凯森塑胶厂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技改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凯森塑胶厂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技改项目

建设内容:公司投资380万元,租赁台州市奥维迪塑模有限公司厂房(2000平方米)进行生产,具有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温岭市凯森塑胶厂

建设地点:温岭市开发区二期工业点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温岭市凯森塑胶厂

2.地址:温岭市开发区二期工业点

3.联系人:金军伟

4.电话:13586288620

5.邮箱:1518272681@qq.com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温岭市凯森塑胶厂年产塑料粒子1550吨技改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个月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上一篇:浙江展生眼镜有限公司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下一篇:台州市博州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