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现实际租用浙江富铭工业机械有限公司8号楼,具有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的能力。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决定以后不再进行5万辆儿童自行车的生产。
建设单位: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江南街道创业大道288号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2.地址:临海市江南街道创业大道188号
3.联系人:鲍伟正
4.电话:13566865852
5.邮箱:13566865852@139.com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浙江贝淘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儿童四轮童车、5万辆儿童自行车及5万套儿童爬梯产品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个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