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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竣工环保设施验收

时间:2017-10-31 10:45:37点击:

关于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

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9390.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90.06万元

建设单位: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椒北前所街道沿海工业功能区块内

环评编制单位:台州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台州市椒江区前所水处理有限公司

2.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六联村1300号

3.联系人:池广贵

4.电话:13857666877

5.邮箱:355798179@qq.com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气排放监测;(2)废水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6)风险事故防范与应急措施检查;(7)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椒江区前所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一个月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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