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海诺尔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台州湾大道以南,新二路以西)
建设内容:企业投资65129万元,在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台州湾大道188号建设新厂区,实施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工程项目。本项目取消了PBS-PLA共聚物、乳酸乙酯的生产,3.6万吨聚乳酸树脂制品项目只建设至改性聚乳酸树脂工段,剩余工段不再实施;先行验收30000t/a聚乳酸树脂及副产水解乳酸2484t/a;本次二期新建项目:20000t/a聚乳酸树脂及副产水解乳酸1656t/a、36000t/a改性树脂。目前全厂可形成年产50000t聚乳酸树脂及4140t副产水解乳酸、36000t改性树脂的生产能力。
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5万吨聚乳酸树脂及制品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3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林云
电话:15968613967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报告表(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进行公开(详见附件),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话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开后的20个工作日(2023.02.16-2023.03.15)内,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聚乳酸树脂项目验收报告备案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