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
台州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温岭市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液压破碎锤部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温岭市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液压破碎锤部件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温岭市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液压破碎锤部件项目,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
建设单位:台州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温岭市新河镇坦头机械加工集聚点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仁林 18357669905
二、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废处置监测;(5)风险事故防范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三、自主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温岭市贝力特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套液压破碎锤部件项目建设过程中,较好地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要求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相关措施,建立了各类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为更好的完善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特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2.1.10-2022.2.9)。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2022.1.10-2022.2.9),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