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机动喷雾器建设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机动喷雾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年产150万台机动喷雾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台机动喷雾器建设项目,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建设单位: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海亮路85号
环评编制单位: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
2.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海亮路85号
3.联系人:付海津
4.电话:18069370957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风险事故防范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台州市蒙花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机动喷雾器建设项目手续完备,基本落实了“三同时”的相关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均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成,建立了各类较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废气、噪声监测结果达标,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资料基本齐全。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