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验收项目公示

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时间:2018-08-09 16:51:53点击:

关于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其中环保投资56万元

建设单位: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西夏村土地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

2.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西夏村土地

3.联系人:王洪兵

4.电话:13606661146

5.邮箱:414595606@qq.com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风险事故防范检查;(6)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动力喷雾机、汽油机10万台建设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浙江腾和机械有限公司监测报告.pdf

验收意见.pdf



上一篇:仙居县怀仁砖瓦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下一篇:台州市博州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