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年产255吨塑料包装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企业自行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年产255吨塑料包装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年产255吨塑料包装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55吨塑料包装袋项目
建设内容: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位于临海市白水洋镇东山村,在企业原有土地上将2#厂房推倒重建,建筑面积由450m2增加到2229.92m2。购置设备进行塑料包装袋生产,具有年产225吨塑料包装袋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
建设地点:台州市白水洋镇东山村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东天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耿丹
电话:13906767295
自主验收结论:
临海市丹蕾塑料包装厂年产255吨塑料包装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后的2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或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