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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电器回收仓储迁建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先行)公示

时间:2018-04-02 16:06:01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列》(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广泛征集和了解公众对拓卡奔马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电器回收仓储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先行)工作的意见,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一、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电器回收仓储迁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电器回收仓储迁建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建设单位: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临海市大田街道大田刘村

环评编制单位:杭州清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2.地址:临海市大田街道大田刘村

3.联系人:周升建

4.电话:13626680998

三、验收监测主要工作内容

1)废水排放监测;(2)废气排放监测;(3)噪声排放监测;(4)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5)环境管理检查。

四、自主验收结论

临海市特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废旧电池、电器回收仓储迁建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要求,配套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所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通过验收。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项目验收监测情况及自主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1、自主验收意见见附件2。),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或反映有关问题的时间为本次信息公示日起二十天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通过打电话、发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二十天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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